傅东辉《如何应对反倾销》 内容简介:
世贸规则中对倾销、倾销损害和惩罚倾销依据有着规范的定义。欧盟、美国有对遭受反倾销调查的中国企业也有相关救济规则。规避了法条中的风险,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调查时就有很多胜诉的机会。
01、出口价格低于内销价格就是倾销。
02、对企业倾销给予惩罚的依据是:一,存在倾销;二造成损害。二者必须同时存在。
03、内销价格是指超过同类同型号出口产品数量5%以上且在国内销售不亏损的产品价格。
04、反倾销调查要经过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两个关键程序。
05、实地核查是反倾销调查的核心。
06、中国企业处于反倾销调查的不利地位,但也有很多争取主动的机会。
07、欧盟认定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企业有三条标准:看国家对企业不干预;企业财务制度规范;企业转制公平。
08、美国给予中国企业分别裁决的要求:企业不受政府控制;政府对企业的经营出口、出口经营不控制。
09、出口企业建立严格规范财务制度有利于在反倾销诉讼中获胜。
10、在突发诉讼中,企业应迅速应对。
专家简介:
傅东辉,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锦天城北京分所的负责人,中华全国律协WTO专业委员会委员。傅律师是全国知名的国际贸易法专家,是中国最早代理反倾销案的律师,曾长期为外经贸部担任纺织品贸易谈判的法律顾问和反倾销事务法律顾问,参与了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及部分实施细则的起草和制定,傅律师精通英,法两种WTO官方语言,对于WTO反倾销等协议有很深入的研究,曾为商务部负责翻译向WTO提交的部分贸易法规英文版。
傅律师从1990年以来一直从事国际贸易法的法律实践。参与过WTO范围内各种贸易保护措施的重要案件,其中主要是反倾销案,也包括其他与WTO贸易有关的领域,如技术壁垒,普惠制,原产地 农产品贸易政策,卫检制度,标准化发展,市场准入,纺织品配额贸易,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在反倾销方面,傅律师代理过大量案件,包括欧盟反倾销案,美国反倾销案,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反倾销案。 其中自行车零部件案,棉坯布案,节能灯案和彩电案都已成为著名的典型案例。傅律师所取得的高度胜诉率获得了广大客户企业的高度评价,创代理应诉胜诉的最高记录。并在欧盟反倾销案中为中国企业夺得了最多的市场经济地位。傅律师与全球顶尖的反倾销律师长期密切的合作是其成功的重要条件,其中有欧盟的VBB律师事务所和美国WFG律师事务所等。毕业于复旦大学外语系,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和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欧共体法硕士,曾在中外重要的国际贸易和法学杂志上发表过二十余篇学术论文,如这二,三年来,发表了“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和反倾销的加剧”,“中国反倾销法中的披露制度”,“欧盟对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如何利用世贸争端解决机制确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论美国政府在贸易保护措施中的作用”等重要论文, 为中国入世后的贸易政策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提供了参考意见。此外,作为欧共体法的专家,傅律师还在中欧经贸关系方面写了不少重要文章,是分析近年来中欧经贸关系发展的重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