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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 经济法由陈国文主讲

  • 来源:兰州大学
  • 格式:高清三分屏视频
  • 状态:共61讲 正在更新

课程介绍

 
课    程    介    绍
 
   《经济法》是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及其政府为了克服市场运行的缺陷、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种市场主体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通过一系列经济法律,经济法规范逐渐形成完整的体系,对经济建设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经济法与民法、商法共同形成支撑市场经济的巨大法律支柱。经济法课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进一步完善、提高经济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已经发挥和正在发挥的重要作用。作为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经济法学在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占据重要地位。
   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应用性,是为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应用型经济法律人才而设置的必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在专业领域中运用经济法律的能力。同时,它还为学生日后进一步学习涉及经济法内容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提供必要的基础知识,为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提供相应的法律知识准备。
   在充分考虑网络教学特点及与其他法律学科相协调的基础上,本课程力求内容繁简适度,体系安排合理,以国家干预的法治化为核心,以国家与市场的均衡为框架,以经济法律规范体系的内在联系为标准,分为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市场秩序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分配法五大部分。这五大部分是经济法体系的核心内容,充分体系了经济法的知识特色。在内容安排上,本课程强调对经济法核心知识体系的学习,确保经济法知识体系的相对完整性。
 
 
教    学    大    纲
 
   本课程是法学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与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联系密切,内容丰富,难度较大,在学习过程中必须同时参考相关学科的知识。
 
    本学科的知识领域除了经济法基本原理之外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市场主体法;二是市场规制法;三是宏观调控法;四是社会保障法。
 
    本课程选用的教材是由李昌麒主编、岳彩申、盛学军担任副主编的《经济法》(第2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1月第1版。该教材修订及时,与经济立法进程保持同步,融入最新法律规定,紧跟现代经济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趋势,内容繁简适度,体系安排合理,能满足远程教育的教学需要。
 
参考书:
 
1.萨缪尔森:《经济学》(第十六版),萧琛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8月第1版。
 
2.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3.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4.《学生常用法规掌中宝——经济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5.刘文华、孟雁北主编:《经济法练习题集中》(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2版。
 
 
本课程共分5部分12章61个知识点:
 
第一部分是经济法绪论,共三章。
 
第一章为经济法概述,要求掌握经济法的产生、概念、内涵、定位及制度体系;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历史与经济法的制度功能。
 
 第二章为经济法律关系,要求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了解经济法律的主体范围、客体范围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深刻体会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意义和价值;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第三章为经济法的责任和实施机制。要求掌握经济法特有的责任形式;经济法执法的特点及实施机制;经济司法的特点及实施机制;了解经济法责任的特征;了解经济立法对经济法实施的影响和经济法守法。
 
第二部分经济法主体,共二章。
 
第四章为个人独资企业法,要求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五章为合伙企业法,要求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部分为市场秩序法或市场规制法,分为四章。 
 
第六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掌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商品标识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得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等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和立和特色。
 
 第七章为反垄断法,要求掌握垄断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含义;反垄断法的特点和立法形式;理解规制垄断的立法思想和基本原则;理解垄断协议及法律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法律规制;经营者集中及法律规制;公用事业垄断及法律规制;行政性垄断及法律规制。
 
 第八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体系;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的变化体系;经营者承担的法律责任;消费者争议的解决途径。
 
 第九章为产品质量法,要求掌握产品质量法的立法特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辨别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的不同;能够运用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部分为宏观调控法,共二章。
 
第十章为货币银行法,要求掌握中央银行的概念和职能;中央银行的法律性质和地位;货币的本质和法律特点;了解货币政策工具的类型和运作机理。
 
 第十一章为财政税收法,要求掌握财政法的一般理论;预算法中的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等内容;理解税法的基本原理;掌握税收征管法的宗旨和使用范围、纳税人权利等内容。
 
第五部分为社会保障法,共一章。 
 
第十二章社会保障法,要求掌握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特征、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基本保险制度;了解我国主要的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